肥东县安监局是干什么的(肥东县安监局大数据)

肥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隶属于肥东县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肥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和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协助上级主管机关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1]

内设机构

编辑播报

根据上述职责,肥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肥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务等工作; 协调各科室间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举报事项;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机关窗口工作。[1]

(二)肥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应急救援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文件,具体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评比、表彰等活动。

负责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应对策;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对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布预警信息。

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标签: 肥东县安监局 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权